中国楼市拥抱新周期 或以现房销售推动行业转型******
(经济观察)中国楼市拥抱新周期 或以现房销售推动行业转型
中新社北京1月19日电 题:中国楼市拥抱新周期 或以现房销售推动行业转型
中新社记者 庞无忌
2022年中国房地产业出现罕见的深度调整,全行业经历了一次出清周期。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去腐生肌”之后,随着供求重新平衡,房地产业也有望走向真正的良性循环。
楼市拥抱新周期
国家统计局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中国商品房销售规模从2021年的近18亿平方米降至13.6亿平方米;商品房销售额从2021年的约18.2万亿元(人民币,下同)降至约13.3万亿元。商品房销售规模创下多年新低。同时,去年,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首次出现同比负增长。房屋新开工面积、土地购置面积、房企到位资金等指标均大幅下滑。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指出,尽管支持房地产发展的几项重要维度(人口、城镇化速度等)在过去几年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但市场面在2022年才真正显示楼市开始进入新周期。
中国社科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鹏飞也认为,近年来,房地产高位运行是不合理、不可持续的。由于一些长期变量发生改变,如人均住房面积、人口老龄化等,房地产不可能像过去一样高位增长了,“我们预判未来十年房地产以及住房新增部分规模在10亿平方米至12亿平方米左右,匹配相应房地产投资规模”。
经过去年的深度调整,他指出,从总量上看,目前房地产市场正在接近合理区间。
经济学家任泽平也认为,房地产大开发时代落幕,进入存量时代。他指出,目前城镇住房套户比(住宅套数和家庭户数的比例)已达1.09,供求基本平衡,未来多数城市将面临住房过剩,再加上人口老龄化加速到来,未来住房需求将有所收缩。
现房销售推动转型
在供给与需求重新平衡的过程中,新周期或将拉开序幕。近期官方所提及的一项关键变化值得注意。
近日召开的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房地产工作重点总结为“稳预期、防风险和促转型”。在促转型方面,会议明确指出,有条件的可以进行现房销售,继续实行预售的,必须把资金监管责任落到位,防止资金抽逃,不能出现新的交楼风险。
从“卖楼花”的预售制到现房销售,这一变化意味着什么?
中指研究院企业研究总监刘水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现房销售有助于减少楼房烂尾及质量问题,对房企来说,也能引导其注重产品质量和高品质服务,引导房企稳健经营,降低杠杆和负债水平。他认为,未来现房销售可能在重点城市的部分地块进行试点,或明确为土地出让的条件。
不过,刘水提醒,从预售到现房销售,应该是缓慢的转换过程,不能“急转弯”或一蹴而就。预售制在国内已有近20年历史,如果骤然切换至现房销售,可能会加重房企资金困难。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也对中新社记者表示,现房销售就不再有保交楼问题,这意味着未来的住房供应会更多强调民生保障。李宇嘉也提醒,现房销售应该因区施策,因时施策,匹配各城市的在售库存及未来几年的土地供应计划,不宜一步到位。
对于短期库存较少的区域,李宇嘉认为,更适宜提前加大供地,再采取“新老划断”的模式。对于短期库存较多的区域来说,逐步在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规定现房销售试点,或是可选择的过渡方案。
波动性弱复苏
近日,国务院副总理刘鹤在世界经济论坛2023年年会上发表致辞时表示,中国针对房地产领域风险,着力稳定预期,提供合理流动性,放松过热时期的调控措施,积极扩大有效需求。未来中国房地产业稳定发展仍有足够的需求支撑。
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也提出,2023年将以更大力度精准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市场信心,同时也明确将严控投机炒房。
倪鹏飞指出,2023年及未来一段时间,如果没有意外事件冲击,房地产总体走势将是波动性弱恢复。
张波则认为,房地产市场底部已逐步清晰,房价或在今年二季度企稳。(完)
小区业委会“灵魂砍价”:物业费降了并“退还”360万元差额******
小区业委会“灵魂砍价” 物业费降了 并“退还”360万元差额
将原来3.2元/平方米的物业费降至2.81元/平方米 此前多交的约360万元物业费差额将以免除物业费的形式返还
■ 新年前夕,由小区物业发出的一份《住宅物业费价格处理方案》,让成都绿地锦都小区业主兴奋不已。
■ 《方案》中提到,自去年4月小区首届业委会成立后,基于“质价相符”原则,将原来3.2元/平方米的物业费,调整为2.81元/平方米,并对此前总计360万元的物业费差额以免除物业费的形式予以冲销,“一户至少可以7个月不交物业费”。
■ 近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成都绿地锦都小区的业委会成员年龄基本在30至40岁之间,本科以上学历占一半,涵盖教师、律师、财务、建筑等职业。在这样一群年轻且专业的业委会成员带领下,取得了符合住户利益的成果。在全国范围内,不少居住小区成立业委会频频遭遇困难,甚至“流产”,该小区的做法或许能提供一些新想法、新思路。
第一步 群众基础
车位费维权成功
让大家有了信任
2022年4月23日,在成都绿地锦都小区首届业委会成立当天,小区公众号发出一封鸣谢信:“今天是小区筹建业委会的第146天,投票户数完成1231份,投票比高达76.46%,这些成绩离不开为小区辛苦付出的13名筹备组成员,离不开小区71位幕后志愿者的辛勤努力……每一票都凝聚台前幕后众多业主邻居的心血!”
如今,业委会成立不到一年时间,不仅拿回了属于业主的67万元公区收益(小区公共区域带来的利润收益,如电梯广告费、停车费收益等),还将原来3.2元/平方米的物业费降至2.81元/平方米,此前多交的约360万元差额也将以免除物业费的形式返还,“算下来,一户至少可以7个月不交物业费。”业委会委员修孝春说。
他们是如何做到的?1月29日,在该小区业委会办公室,记者见到几位业委会及筹备组成员,听他们讲述这其中的过程。
作为律师,也是小区首届业委会委员之一的刘海光认为,成立业委会是有一定群众基础的。因为早在2017年交房后不久,物业就在车位不具备使用条件以及逾期交付的情况下进行收费,当时几位业主便带头成立“维权小组”,委托他和物业、开发商进行谈判。最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每个车位业主获赔5000元。“这件事情增加了业主间的了解与凝聚力。这之后,小区内就涌现出一批年轻、积极的志愿者,大家越来越团结。”
第二步 成立业委会
筹备过程困难重重
大家一起“闯关”
感受到对小区的治理“仅依靠个人力量是不行的”,2021年底,小区开始谋划成立业委会。
成立业委会并不轻松。这其中最为艰难的,是涉及业主个人信息的收集问题。据筹备组成员刘女士介绍,根据规定,在递交联名申请、召开业主大会等多个事项时,均需提交业主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房产证复印件并亲自签字。而小区内的业主来自四面八方,如何让对方把自己的信息交给你,刘女士说,“那时简直是苦口婆心,啥子方法都用尽了。”
据了解,递交联名申请阶段需要提供170余名业主的个人资料,靠着此前车位“维权小组”的几十名志愿者多方奔走,在三天内就“超额”完成了任务。
而在筹备阶段,根据规定,成立业委会要召开业主大会,表决的面积和人数都应当达到小区的“双三分之二”(即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参与表决)。绿地锦都小区有1776户,那么,至少需要近1200户的表决,“比联名申请时多了近7倍。”且根据当时规定,在递交联名申请后,小区要在90天内召开业主大会,“否则解散”,重头再来。
这90天内,需要确定筹备组成员,对小区的“三个文本”进行修改、公示。时间紧,任务重。除了此前积攒的“群众基础”外,志愿者们和筹备组成员挨个打电话、发微信,并在各单元、各电梯粘贴文本、安装投票箱,挨家挨户上门做工作。为了提高效率,他们在一栋楼选了一个“总管理”,每四层楼选一个“小管理”,层层推进。
不愿参与的,他们就耐心动员数小时;无法到现场的,他们就通过线上投票以及授权等形式投票;甚至还通过业主孩子去说服,“去跟你奶奶说一下,把票投了”。后来他们专门申请了小区的工作微信号进行沟通、传递资料,“公对公”以后,进度提升不少。
最终,结果是满意的,业主大会成立当天不仅超额完成“双三分之二”的任务,还高票通过了表决的三个议题。
第三步 专业且有策略
业委会成员“搭配合理”
不与物业“对立”
曾经有业主反映“直到前物业经理走了,都还一个(问题)没解决”,业委会上岗后火速“开工”,学习法律、物业知识。在监督、协助物业过程中,他们发现“漏洞”,便去多个政府部门咨询,最终成功地将物业费从3.2元/平方米降至2.81元/平方米,还将之前多缴纳的约360万元差额补了回来,成功维护了业主的利益。
筹备组成员刘女士说,此消息一出,小区内沸腾了。相比其他小区成立业委会频频“流产”,他们为什么会一次成功?
业委会委员吴继华认为,11名业委会成员年龄基本在30至40岁之间,本科以上学历占一半,职业有教师、律师、心理咨询师、财务、建筑专业人员等,“专业搭配合理,年轻、有朝气。”在成立过程中,需要涉及的专业问题,他们各自负责一块,为业委会在90天(最新规定为六个月)内成立节省了时间。此外,刘海光认为,街道、社区的支持指导也离不开,“如果没有这些的支持,很难开展工作。”
与一些小区业委会与物业站在对立面不同,刘海光说,他们从成立之初,就是柔中带刚,有策略地和物业坐下来谈。物业也相对配合,没有想方设法地进行阻止。“最后许多问题完全都是通过谈判方式达成了友好协商。”
他们认为,在小区管理中,业委会其实就是一条纽带,虽然业主可以行使权利,但由于不懂法或是个体维权成本较高,业主一般会选择隐忍。若没有业委会去平衡关系,业主的权利有时会得不到保障。
在成都,乃至全国,不少小区成立业委会的过程中,常常因各种原因半路“退堂”,或者达不到预期。而绿地锦都小区业主希望更多的小区能够看到他们的做法,作为借鉴。
在绿地锦都小区,如今有不少业主都称自己有了“当家作主”的感觉。而在即将到来的3月,小区还将召开业主大会,决定67万元公区收益的使用问题。
小区物业:
本来就是希望把小区建设得更好
2日,绿地锦都小区物业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来物业和业主就是朝着把小区建设得越来越好的目标而共同努力。从物业服务来讲,业主就是物业的“衣食父母”,物业尊重、重视业主,处理业主诉求也是应该做的。她在该小区工作四年,对整个小区的业主素质,对业主对物业的包容与理解都给予很高评价。物业也支持小区成立业委会,因此他们都是开诚布公地同业主进行沟通。
而据成都某小区物业负责人胡先生介绍,其实,大多物业公司是希望小区成立业委会的,除了可以分担责任外,也可以成为同业主沟通的桥梁,“避免中间产生误会”,便于小区管理。但也有物业不希望成立业委会,是因为担心业委会成立后,物业服务跟不上而被“炒鱿鱼”,担心利益分配不均,从而产生矛盾。
胡先生认为,在成立业委会时,应注意公平、公正,选择业委会成员也要选择真心实意为小区服务的业主,随时进行监督,公示,因为业委会掌管了小区的各项收益,“难免会有人在利益面前站不稳脚。”
律师说法:
成立业委会应注意程序的合法性
上海市尚法律师事务所房地产部主任律师唐震东接手了许多有关物业方面的案件。他认为,部分小区难以成立业委会的原因主要有:业主不熟悉依法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委会的条件和法律流程,缺乏必要数量的(5-11人以上)既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又具有一定组织能力且具备必要工作时间、符合条件的、有公信力的业委会委员候选人。
他建议,大家应学习相关法律流程或委托专业人士进行指导,并取得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乡镇人民政府居委会的支持,再由20%(各地标准不一)以上业主联名向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要求。
同时,在选举过程中,业主要注意程序的合法性,“尤其要确认参与表决票数及其同意票数是否符合《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的要求。”唐震东还表示,业委会候选人的人数应当大于当选人人数,候选人应当具备业主身份并符合当选条件。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摄影报道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