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组图】一组图带你回顾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精彩瞬间****** 11月11日,2022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圆满闭幕。在互联网浪潮和数字经济的推动下,一项项新科技、新模式、新体验不断涌现。让我们一起回顾本届峰会的精彩瞬间。
11月9日,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在浙江乌镇开幕。(光明网记者 潘迪摄/光明图片)
11月8日,互联网之光博览会开幕。(光明网记者 赵金悦摄/光明图片)
11月9日,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领先科技成果发布活动在乌镇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图为世界互联网领先科技成果专家推荐委员会中方主任、中国工程院院士邬贺铨主持发布活动。(光明网记者 潘迪摄/光明图片)
11月8日,2022世界互联网大会“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精品案例”发布展示活动现场。(光明记者 赵金悦摄/光明图片)
11月9日,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蓝皮书新闻发布会在浙江乌镇召开。图为《中国互联网发展报告2022》《世界互联网发展报告2022》。(光明网记者 潘迪摄/光明图片)
11月11日,2022“直通乌镇”全球互联网大赛颁奖典礼现场。(光明网记者 赵金悦摄/光明图片)
11月11日,2022年世界互联网大会乌镇峰会新闻发布会现场。(光明网记者 赵金悦摄/光明图片)
11月8日,互联网之光博览会,观众(中)在体验白虹2.0髋关节助力外骨骼机器人。(光明网记者 潘迪摄/光明图片)
11月8日,互联网之光博览会,媒体记者在体验智能头盔。(光明网记者 潘迪摄/光明图片)
11月8日,互联网之光博览会,媒体记者在拍摄体验全场景开放式手车互联组件。(光明网记者 潘迪摄/光明图片)
11月9日,互联网之光博览会现场,大会吉祥物“小互”在与观众互动。(光明网记者 赵金悦摄/光明图片)
2022年11月6日,乌镇互联网国际会展中心,“小梧桐”志愿者拍摄合影。(光明网记者 潘迪摄/光明图片)
11月11日,乌镇西栅景区,一名工作人员驾船从水上经过。(光明网记者 潘迪摄/光明图片)
11月11日,乌镇西栅景区,一名身着汉服的游客在拍照留念。(光明网记者 赵金悦摄/光明图片)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